(招标编号:HNZB2020-04-311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首站。规模:本项目首站的供热能力需由原设计180MW增加至270MW,增加供热能力90MW,增加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同时需将原有康辉分支后管道由原DN700扩径至DN900(详见技术文件部分)。招标范围: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增容提效改造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热网首站增容提效改造工程中的供热管网热力系统建筑安装施工、热网首站热力系统建筑安装施工、供水系统建筑安装施工、电气系统安装施工、热控系统安装施工、附属生产系统建筑安装施工以及与厂址有关的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等技术文件部分。计划工期:拟定2020年05月15日开工建设,2020年10月15日竣工(具体施工时间以签订合同要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增容提效改造工程建筑安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增容提效改造工程建筑安装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上述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火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或市政热力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2.3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50MW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施工已建业绩或具有2项供热容量90MW及以上供热工程的施工已建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及业主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其他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3.2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或华能营口仙人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14日9:00起至2019年4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