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 >1.1.2 项目位置: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吉山村范围内 >1.1.3 工作范围:勘界范围为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吉山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村域范围。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初定为424.851公顷。本项目工作量为招标人估计工作量,投标人投标时应对标的工作量自行进行调查并承担对工作量判断的一切风险,具体项目的调查范围由招标人在《调查范围确认函》中予以确认。 >1.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5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吉街道吉山村范围内。土地勘测定界范围初定为424.851公顷 。 >1.1.6 招标范围:完成土地勘测定界(包含控制测量、地籍测绘、界桩放样)等工作。 >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示真实、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 >1.2.3 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至少同时涵盖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1.2.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5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见附件一)。 >1.2.6 投标 人 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7 关 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8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 >1.3 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3.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 4 月 15 日00 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 4月 21 日23时59 分; >1.3.2 >1.3.3本项目设立登记环节,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时间:2020年 4 月15 日00:00至2020 年 4 月 21 日23:59。 >1.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 >(1)投标人须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办理登记手续。 >(2)本项目实行 上登记,不接受现场登记。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或 >(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 日,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文件费500 元,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具凭证,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 >1.4 费用 >1.4.1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85 万元。 > >1.5 工期与地点 >1.5.1 工期 >1、土地勘测定界阶段:在改造范围稳定后,甲方向乙方发出改造方案改造用地界线确认函后60天内完成改造用地界线地块内的勘测定界工作,提供改造用地界线内的勘测定界报告。 >1.5.2 作业 >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 /)、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