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及华南 >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 >出入口匝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 > >招标公告 > > > > >日 期:2020 年4月
>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及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 >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及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2019〕656号、穗发改〔2019〕762号、穗发改批〔2020〕1号(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项目代码:2019-440100-48-01-009982;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工程:2019-440106-48-01-044109)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广州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招标规模:>2.3.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项目编号:JG2020-1542 >2.3.2 项目规模:华南快速路是广州城区的干线公路之一,广东省高速公路网编号为S4 和S8。主要建设规模如下: >(1)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项目线位走向与现华南快速路主线平行,在现状石门堂隧道西侧新建单洞单向四车道隧道,路基宽17.5米,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全长 约1973 米, 隧道长720米, 建设标准为城市快速路。项目起点位于现状石门堂山隧道以北,终点位于现华南快速路金鸡1号中桥北侧。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隧道700米/1座(最大隧道断面面积为162m2),新建桥梁210米/1座,新建通道及涵洞4道,及配套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概算为44987.97万元(不含建设用地费),其中工程费用36934.38万元 。 >(2)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工程位于现状华南快速路金鸡1号桥与金鸡2号桥路段,计划增设A、B两条匝道。其中,A(入口)匝道长约370米,B(出口)匝道长约320米。均采用9.5米宽单向单车道匝道,设计速度为40千米/小时,设二进二出ETC收费车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照明、交通、绿化、收费站等工程。项目概算为8001.5万元 (不含建设用地费),其中工程费用6417.46万元。 >2.4 检测招标范围: >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及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含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等),主体结构工程(含隧道主体结构及附属工程)现场检测(包含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等),见证取样检测(包括钢筋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性能检验、土工试验、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等),桥梁工程检测(桥梁静载试验、桥梁动载试验等)等检测内容,具体内容以服务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③检测数据上传至主管部门监管系统。 >2.5 检测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暂定为30个月,实际工期自监理签发开工令起至本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36.10884万元。其中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 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50.80828 万元,华南快速路石门堂山隧道至春岗立交段增设出入口匝道工程第三方检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5.30056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近二年(2018年1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3.6 投标人拟委派 >3.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登记前,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见附件二),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主办方。应以实体检测工程量多的为主办方。投标人拟任本 >注:(1)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联合体签字盖章要求:①《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②投标人声明、投标文件封面、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XXXX公司(成)XXXX公司】,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投标人”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及签字或盖章即可;③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 >(3)其他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执行。 >3.9 投标登记前,投标人须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 点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日期与开标时间: >4.1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年4 月15日至 2020 年5月12 日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 年4月15 日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 年5月12 日8时45分。 >4.3 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5月12 日8时45分。 >4.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①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4.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高速公路 >异议受理 -89575041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5 月12日8时45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 2020 年5 月 12 日 8 时30 分至 2020 年 5月 12 日 8时45分,地点为 2 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 逾期送 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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