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见招标公告“七、其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4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见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清镇市流长风电场(40MW)场内土建、吊装、集电线路 EPC 总承
包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概况:贵州清镇市流长风电场一期工程(40MW)场内土建、吊装、集电线
路 EPC 总承包工程装机容量为 40MW,拟采用 16 台单机容量为 2500kW 的 WD140-2500(1 台,
90m 轮毂)/WD147-2500(15 台,92m 轮毂)风力发电机组。流长风电场工程位于贵阳市清
镇市流长苗族乡、犁倭镇境内,风场中心距离城区直线距离约 22km,山势连绵起伏,山体
大部分场址呈近似东北-西南走向,地形为连续山脉为主,属于典型的山地风电场。地理坐
标介于 N26°36'~26°41',E106°8'~106°19'之间,场址高程为 1090m~1650m。场址南北
宽约 2.7KM、东西长约13KM。
2.1.2 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
2.1.3 规模:40MW。
2.2 招标范围
包括贵州清镇市流长风电场一期工程(40MW)场内土建、吊装、集电线路 EPC 总
承包工程的全部勘察设计,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以外的全部设备和材料采购供
应(见 2.2③),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
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
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
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配合招标人进行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等。具体包括但不
限于:
①本工程全部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500 地形图测量(包括风机平台及基础、场内道
路)、地勘(包括主要设备和建筑基础)、微观选址、初步设计(含招标人初步设计审查),
规划设计方案、设备技术规范书、材料清单、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的
地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
计、监测与施工;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
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投标人需结合《中国三峡新能源有限公司风电场工程设计导则》完
成招标范围内所有设计工作。
本标段风机基础采用梁板式预应力锚栓基础。风机基础设计不在此次招标范围以内,但投标
人须提供相关地质勘察资料,承担设计复核工作,并将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图纳入整体施工设
计及竣工图中。
②风电场场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内道路改造(场内道路从高速路出口 1km 处
起算,坐标为 E 为 106°16'6.49",N 26°37'21.75",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改造过程中所有手
续办理、现场协调、道路改造的施工、“三竿五线”的迁移、拆除等费用。此项费用还包括
全部设备运输完毕后,应根据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对改造部分进行恢复的相关一切费
用)、场内道路的新建及改扩建、35kV 集电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
箱变基础等),防洪排水设施、接地、线缆沟、以及水土保持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等所有需
要进行配套的土建工作。
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③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除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以外)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箱
变、集电直埋电缆及光缆、风机平台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催交、
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
④风电场场区全部设备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塔筒、箱变、集电直埋电缆(含低压电
缆)及光缆、风机平台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等所有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
⑤负责完成项目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设计、施工、监测、验收(包括“三同时”、专项验
收)等(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设计、施工须满足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方案及验收要求),并
承担相应费用。
⑥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取得并承担相关费用。风
机基础变形观测需满足《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风机基础沉降观测管
理办法(试行)》。
⑦本项目拟采用 16 台单机容量为 2500kW及其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投标人需根据本项目现场
实际情况,结合市场上 2500kW(轮毂高度为 90/92m,叶轮直径为 140/147m)风力发电机组
型号及配套塔筒规格,选用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吊装设备及相应措施,并进行报价。
⑧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1)招标人负责联系电力工程质监中心站,缴纳注册费用,并组织工程各阶段监检;负责工
程现场质监对接工作;投标人协助办理并负责现场的具体工作。
2)投标人负责箱变、风机位及风机平台、进场及场区道路的征租地协调工作并承担相关协
调费用(征租地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地表清理、拆除工作及相关协调费用;投
标人负责征地红线放样、记录及影像留存;施工相关临时用地(施工临建、加工场、土石方
或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临时堆场、弃土场用地等)的所有手续与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予以积极配合及支持。
3)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乡镇、村民委员会、村民的协调工作,包括但
不限于:征(租)地的协调、用地或其他事项的协商解决、施工临时用地、迁坟、道路使用、
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施工临时占用土地
等并承担相关协调的费用;招标人配合投标人工作。
4)投标人在场内道路及平台等设计施工中须充分考虑对风电场原有水系的影响,新设计、
施工的排水系统确保所涉及的村庄、矿山、水库、土地、水源、水电站等不受影响;排水系
统顺畅,符合水保环保要求,不影响村民生产生活,并承担相关费用,不造成滑坡、坍塌、
水淹等事件。
5)投标人负责本标段设备供应的运输手续、交通道路许可手续办理,解决施工现场与城乡
公共道路的通道,确定运输方式和运输通道,综合协调本标段的设备生产、运输、存放、倒
运、保管,满足设备连续安装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人负责提供甲供设备二次倒运临时
存放场地,场地可存放设备的数量满足设备连续运输、存储、安装要求,并负责设备的接收、
保管和发放;负责甲供设备运至临时存放场地及二次倒运至风机吊装平台过程中的全部卸货
及装车工作,负责设备场内运输过程中的拖拽、牵引工作。
6)投标人向环保部门缴纳施工期间粉尘、噪音、废水、废物排放费用,采取洒水、降尘、
降噪等措施。
7)投标人负责水土保持工程及环境保护工程实施(包括设计、施工、监测),与主体工程同
步进行,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完成备案工作,招标人负责组织验收,投标人积极配合。
8)投标人负责完成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测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予以积极配合
及支持。
9)投标人负责组织消防备案及验收、防雷备案及验收、安监卫生备案及验收等工作,并承
担相应费用,招标人积极配合。
10)招标人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包括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标人积极配合。
11)投标人负责施工中发生阻工等的协调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的事件的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招标人予以积极配合及支持。
⑨设备材料界面划分:招标人所供设备包括风机、塔筒、锚栓组合件和塔筒吊具等主要设备
材料,其余设备材料包含但不限于箱变、变流器柜与箱变之间低压电缆、35kV 直埋电缆、
通讯光缆、安装设备以及满足安装施工所需的所有辅助材料、消耗材料等均由投标人采购。
投标人采购的设备要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和电网并网要求。
⑩与升压站标段界面划分:
土建部分:以升压站进站道路起点(E 106°16’25.79”,N26°37’15.37”)为界面,此点
以外、风场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
电气部分:以升压站内各设备外表面为界。投标人负责将本标段内所有需接入升压站相关设
备的一次、二次电缆、光缆敷设至相应设备端子(包含电缆终端头、尾纤材料与熔接),做
好电缆头、光缆头保护,并预留足够的余量。
⑪场内道路界面划分:
场内道路起点坐标:E 为 106°16'6.49",N 26°37'21.75"。
场内道路终点:各风机机位
⑫其他
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招标范
围。本项目受主机供货影响,存在吊装设备及人员二次进场的可能,二次进场费用包括在总
价中。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风电场的
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供,其
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本工程质保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基础设施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
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2 年),其中电气
设备质保期 2年。
计划工期:计划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开工,2020 年 10 月 20 日首批风机并网,计划于 2021
年 6月 30 日完工且全容量并网。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
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施工单位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 3 年内具有至少 1 个 48MW 及以上风电场 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具有至少 1 个国内4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建设经历;
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国内 48MW 及以上风电场工程设计主要负责人的经历;
③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担任过至少 1 个国内 48MW 及以上
风电场工程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 3 年无连续亏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16日 09 时整至 2020年 4月 30 日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