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主变压器采购及相关服务 > > > >招标公告 > > > > > > > > > >2020年04月
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主变压器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和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主变压器采购及相关服务(设备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 >2.1.2项目代码:2019-440115-78-02-002624、2019-440114-78-02-002709、2019-440118-78-02-002834、2019-440117-78-02-002724、2019-440112-78-02-002672 >2.1.3工程建设 >2.1.4工程建设规模: >①第四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 ×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②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 ×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③第六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 ×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④第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垃圾焚烧炉为4 ×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2×50MW汽轮发电机组; >⑤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垃圾焚烧炉为6 ×800t/d 炉排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为3×50MW汽轮发电机组。 >详见各分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1.5建设工期:详见本项目各分项的技术需求书。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2.2.1采购设备名称、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00万元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2.2数量、技术规格:广州市第四、五、六、七资源热力电厂二期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110KV主变压器采购及相关服务;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220KV主变压器采购及相关服务。 详见本项目的技术需求书。 >2.2.3交货 >⑤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位于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福山村; >2.2.4交货期:具体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2.2.5项目编号:JG2020- 1580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相应的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投标人必须是变压器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110kV或以上变压器的供货业绩。需同时提供①采购合同(不含补充协议)关键页、②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原件扫描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业绩金额以合同(不含补充协议)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代理商投标,不能使用制造商的供货业绩。 >3.1.3其他要求: >①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 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注: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 完成企业信息登记手续,详见 站→服务指南。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 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 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站下载。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5 月 13 日 10 时00分,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1.2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0 年5 月 13 日9 时 45分至 2020 年5 月13 日 10 时 00分 ; >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0 年5 月 13 日 10 时00分至 2020 年5 月13 日 10 时 30分,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 站。 >投标截止前,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或办理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足3 名,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将予以拒收。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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