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
一、招标条件
宁夏灵武发电 相关技改项目2、4号炉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灵武发电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期2×600MW及二期2×1060MW空冷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120/17-QT-6701 | 2、4号炉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 | 2号炉更换下的697.4立方米、4号炉更换下的1129.2立方米脱硝催化剂废旧催化剂无害化处置。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2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待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4号炉脱硝催化剂无害化处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方必须持有正式“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开标日前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开标日前3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6.安全质量要求:开标日前1年内不得存在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环保事件;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16 15:55到2020-04-22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16 15:55到2020-04-22 12:00。
请非会员投标人访问(http://
九、
招 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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