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
基建期标准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 (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 基建期标准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619000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
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 成立于2019年6月10日,是广东电力发展股份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所属东莞宁洲厂址电源替代项目是广东省为贯彻落实沙角电厂退役及替代电源建设工作,满足东莞滨海湾新区高质量发展需要,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确保沙角电厂退役后东莞西南片区电力热力负荷需求,促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而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项目总动态投资为59.28亿元,将建设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冷联产机组。工程建设总工期为48个月。项目工程已于2020年1月6日开工建设,预计首台机组在2022年6月投产运行。
公司发展目标为成为国际一流绿色智慧发电企业,自成立伊始,高度重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力求高起点构建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 基建期标准化建设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涵盖企业管理咨询等相应的内容。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业绩要求
-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两家或以上电力基建工程项目标准化体系建设咨询合同。
- 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两家或以上电力企业多标整合、建立咨询合同。
- 以上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验收证明文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4月15日9时00分到2020年4月21日16时30分
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完善资料并提交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可以进行网上登记、 招标文件购买支持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支付成功后即可到“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我司会为您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届时您可以登录系统选择对应项目下载电子发票。(有关网上登记、注册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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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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