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三角中心市场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梅江区三角中心市场升级改造项目 已由梅州市梅江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19-441402-78-03-047948)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384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5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市场,原址重新搭建一个钢结构新型农贸综合市场,工程包括给排水、通风、停车场、绿化等配套设施。 >2.2 本次招标范围: 按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文件要求; >2.3 招标控制价:人民 币8777335.29 元 ; >2.4 工程 >3.2 本项目拟派 >3.3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现场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建安 C证)。 >3.5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需配备施工员 1 名(需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质检员1名、标准员1名;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具相关岗位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以上人员近半年内至少连续三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且在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开标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 〕365 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精准施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采取若干暂行措施的通知》(梅市建函〔2020 〕21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 >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 信誉要求:自2019年9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的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 >3.10 投标人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 。 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见 站服务指南栏目 。 >3.11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 】109号文,为能在保证后期实名管理对象到岗及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 >3.12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3.13 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4 . 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 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至 2020 年 4 月 21 日 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 :00分至16: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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