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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粉煤灰及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17     浏览:2    
核心提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粉煤灰及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HDTDZ049/16-XS-01)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粉煤灰及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49/16-XS-01)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荆州市江陵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9/16-XS-0101

粉煤灰销售项目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粉煤灰销售及运输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1500

CHDTDZ049/16-XS-0102

炉渣销售项目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度的炉渣销售及运输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00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自用或对外销售证明材料;如自用,则提供相应产量证明,如对外销售,则需提供对外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用于本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灰渣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要求;投标人如有租赁或自有贮灰罐或堆放场地应满足环保要求,须提供环评报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正的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开户名称、信贷资信等;提供自2017年至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报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不得提供虚假资质及业绩内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若经审查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有粉煤灰销售或综合利用经营范围,具备不低于20万吨粉煤灰销售或综合利用处理能力,并提供自2017年以来2个及以上类似合同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炉渣销售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自用或对外销售证明材料;如自用,则提供相应产量证明,如对外销售,则需提供对外销售合同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原件备查。投标人用于本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灰渣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要求;投标人如有租赁或自有贮灰罐或堆放场地应满足环保要求,须提供环评报告。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正的财务报表和年度审计报告、开户名称、信贷资信等;提供自2017年至今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报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提供原件)本项目不得提供虚假资质及业绩内容,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若经审查发现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有炉渣销售或综合利用经营范围,具备不低于5万吨炉渣销售或综合利用处理能力,并提供自2017年以来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等,需能明确看出合同标的、数量等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16 10:30到2020-04-24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16 10:30到2020-04-24 18:00。

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完成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招标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详细招标公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注册审核电话:13810351893

联系人:郑工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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