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岭项目1、2号机组LOT190Bg核岛节流阀及氢氧复合单元电动调节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现拟建设两台华龙一号型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称为太平岭项目(华龙一号)1、2号机组,厂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境内的红海湾西北岸。电站的设计运行寿期为60年。项目1号机组浇灌第一罐混凝土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核2、3、NC级节流阀173台,NC级氢氧复合单元电动调节阀10台,及相关备件、培训、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第一批交货日期:2022年6月15日,投标人可根据自身产能等提交建议的交货日期,但最迟不得超过2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且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须是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或其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设计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覆盖供货范围,且处于有效期内。
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
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有RCCM级阀门供货业绩,有调节阀的供货业绩。
5.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无在招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以地级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准)。
(2)近3年内(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倒算),投标人应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事故划分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标准为准)记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不超过2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选择最先报名的2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 17时30分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缴后不退。对重新招标项目,已在首次招标时缴过购买费用的无须重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