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水泥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FJTC2012102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泥材料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用普通硅酸盐42.5水泥(除满足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要求外,还应满足水泥碱含量(Na2O+0.658K2O)≤0.6%),采购时间预计为2020年5月~2021年5月,根据招标人发货通知按时交货。计划采购量约4200 t(采购材料需求见下表),实际交货数量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数量(t)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1 | 散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42.5 | 3000 | 福州闽侯县南屿镇 | 2020年5月~2021年5月,根据招标人发货通知按时交货 |
2 | 袋装水泥 | 普通硅酸盐42.5 | 1200 | 福州闽侯县南屿镇 | 2020年5月~2021年5月,根据招标人发货通知按时交货 |
①以上需求量为暂估总量,如实际需求未达到该总量,中标单位不得以供货数量不足作为索赔理由。
2.2供货地点和交货方式:福州高新区南屿镇。袋装水泥车板交货,散装水泥卖家自带风源入罐交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料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的格式提供制造商独家授权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制造商授权文件必须由制造商出具,不接受制造商下属的销售公司、 等出具的授权文件。
如出现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的情况,认可制造商的投标文件,代理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如出现多个代理商同时投标的情况,认可具有制造商原厂独家授权文件的代理商(即加盖有与制造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一致的公章的授权文件),其余代理商视为无效投标,如出现多家具有制造商原厂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则该制造商所有授权的代理商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本次招标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 投标产品的制造商近5年内(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低碱水泥(水泥碱含量(Na2O+0.658K2O)≤0.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2019年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类似供货项目”要求:不少于1个 ;“类似供货项目”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3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签订的合同水泥供货总量在4200t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有)、用户证明等的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5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 (网址: /)、 (网址: :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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