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QSFG202000108 (点击下载)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0-2022年拖吊车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20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共分为6个子包,分别对应6个片区(以下简称片区),各片区划分如下:
子包 | 区域 | 预算金额 | 服务大队 |
子包1 | 1片区 | 8960000元 | 荔湾大队、高速公路一大队 |
子包2 | 2片区 | 8020000元 | 越秀大队、交通警保卫大队 |
子包3 | 3片区 | 9680000元 | 海珠大队、高速公路五大队 |
子包4 | 4片区 | 9210000元 | 天河大队、高速公路三大队 |
子包5 | 5片区 | 21560000元 | 白云一大队、白云二大队、高速公路二大队 |
子包6 | 6片区 | 4570000元 | 环城大队、巡逻大队、战训大队 |
★备注: 1.投标人必须对6个片区进行投标,若投标人≥6家,则每家合格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子包;若3≤投标人<6家,则每家投标人最多只能兼中2个子包。具体的定标原则详见《第四章 评标和定标》。 2.各片区服务范围以各片区内大队辖区为准,大队辖区出现变化的,服务范围以变化后的为准,如出现其它变化则由采购人确定服务范围。 3.遇有大型专项行动、重特大交通事故、突发事件及其它工作需求,采购人有权统筹安排,调配各签约中标人跨约定服务区域开展拖吊车服务,每个子包可跨区统筹调配的服务量不超过该子包合同价的20%。 4.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管理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
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2018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5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 及 (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2)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版本从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广州市政府采购网(gzg2b.gzfinance.gov.cn)和广州群生 网站 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发布人:广州群生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7日
发布时间: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