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新平三社至四正公司公路工程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对贺兰县新平三社至四正公司公路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贺发改复[2020]3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己由银川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对贺兰县新平三社至四正公司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贺兰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区交通运输厅补贴资金及县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2 招标规模:
路线全长1.316km,起点位于意湖路与习岗北街交叉口,路线沿银新干沟沟摆向北行至习岗路即为路线终点,路基宽8米,路面宽7.5米,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
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均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2.4 招标范围:
路线全长1.316km,起点位于意湖路与习岗北街交叉口,路线沿银新干沟沟摆向北行至习岗路即为路线终点,路基宽8米,路面宽7.5米,按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以及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本次招标共计一个标段。
2.6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7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公路工程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所投标段且是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在宁夏 网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网络报名通过后,请于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接上面步骤,获取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按系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4.4 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 办理 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 ,联系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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