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五华县郭田镇卫生院新址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五华县郭田镇卫生院新址建设项目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0】87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统一代码:2020-441424-84-01-011857 ),建设资金除县财政解决2700万以外,其余不足部分由卫生院统筹解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五华县郭田镇卫生院新址建设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500 平方米,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建设一栋3层门急诊医技大楼、一栋6层住院部大楼、一栋3层行政后勤保障用房、一栋3层职工周转用房,完善其它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内容包含:1.前期工程项目:三通一平工程、土方工程。2.建设工程项目:防护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室外工程、绿化及其它附属工程。3、配套本项目的室内外高、低压供配电项目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即完成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 >2.4工期要求:勘察、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00 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459.1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235万元,工程勘察费64.03万元,工程设计费160.08万元; >2.6承包方式:建安工程费按竣工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现行相关定额,下浮4% 之后结算。勘察套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相关标准按时结算,下浮50%计算,设计费用以审定的结算建安造价为计算基数,套用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相关标准,下浮50%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 >①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注:按建〔2001〕82 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2项目各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 >②房建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房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③电力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电力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④设计 >⑤勘察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3.3联合体各成员在办理投标登记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 的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信誉要求: >自2019年10 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的企业和 >3.5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得多于3家。 >3.6由于本招标项目施工比较紧迫,为能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班子全体成员(详见本公告附件1 、附件2)携带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满足本公告要求的相关注册证或职称证(人员的《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查询途径:A 、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及联系 、职称评审表)或岗位证书复印件、近三个月(2020年1-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在登记前先到招标代理处办理投标诚信承诺手续,并取得代理机构盖章的《投标诚信承诺书》一式二份。需提前一天预约招标代理机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按要求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代理人不予接受办理。 >1) >2)办理 >3)办理时间:2020年 4 月 18 日至2020年 4 月22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办理登记方式:来人登记。 >5.2请有兴趣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拟担任的施工 >5.2.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盖章); >5.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5.2.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4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 >5.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2.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2.7拟派施工 >5.2.8拟派房建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人员的《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查询途径:A、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及联系 、职称评审表)、身份证、近三个月(2020年1-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9拟派电力技术负责人电力工程专业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人员的《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查询途径:A、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及联系 、职称评审表)、身份证、近三个月(2020年1-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0拟派设计 >5.2.11拟派勘察 >5.2.12除5.2.7-5.2.11以外的其他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及勘察、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需按本公告附件1、附件2岗位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人员的《职称证书》须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查询途径:A、网上查询;B、属地职称主管部门证明及联系 、职称评审表)、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0年1-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5.2.13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附件3); >5.2.14省外建筑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如有) >5.2.15联合体各成员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截图(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办理投标登记时,工作人员将现场进入社会公布的《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跟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不一致,招标人不予接受办理登记); >5.2.16投标诚信承诺书原件一份(附件4) >上述5.2.2至5.2.16 的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加有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 >5.3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办理投标登记前 还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派施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 5 月 12 日9:30时至2020年 5 月 12日10:00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 5 月 12 日10:00时,提交到 ( >7.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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