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体育中心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 >1.1 招标目的 >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计费方式、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 >1.2 项目概况 > >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内南侧。 >1.2.3 工程范围:总建筑面积为110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13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地上为3层,地下为2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体育馆(馆内设置室内游泳池、羽毛球场、乒乓球场、排球场、篮球场)及地下停车场等设施。详见修建性详细规划所示。 >1.2.4 规划用地文件:穗府国用[2011] 第 01200097 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440106-47-03-054774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6388 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550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可研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主要包括: > (1)工程勘察工作:规划用地红线(距本项目建筑边线外20米)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工作:根据地下、地上物探成果报告,收集周边地下、地上管线、建筑物、构筑物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和初测、定测实施工作,编制勘探、测量技术文件,编制勘探、土洞溶洞探测等相关总图;负责协调和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对相关工作成果进行审批,直至获得批复。 >(2)工程设计工作: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保证按规划及建筑功能要求、配套设施要求完成造价中包含的全部项目的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建筑、结构、电气、周边道路绿化与广场、建筑智能化系统、给排水、暖通、消防、室外市政(与市政供电供水排水衔接等)、园林、防雷、环保专项、节能专项、绿色建筑(二星)、海绵城市、标识引导系统等设计,并编制龙洞校区机动车位平衡表且在总平面标示等。负责完成上述内容的方案设计、对建设单位选定的设计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引用图集的复印件、专业工程施工大样图、材料设备技术需求书、报建图纸、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等)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报批、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与竣工图编制工作。 >(3)其他工作: >1 )造价文件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概算等造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 >2 )技术配合工作: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时解答图纸疑问,编制竣工图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等竣工文件,配合办理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审查、节能备案等确保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3 )报建配合工作:包括规划、各专业及专项的报批报验的配合工作。 >(注:上述招标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1.2.9 工程施工日期按业主要求,具体以业主的通知为准。 >1.3 前期服务机构 > >1.3.1 机构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 >1.4 投标资格 >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8条。 >1.4.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或同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1 )、(2)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 〕86号)填写。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以上两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并以具有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的一方为主办方。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 >1.4.5 申请人委派的 >[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 工程师。>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 。 >1.4.7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4.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 >1.5 发布招标公告及投标登记 >1.5.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 4 月 18 日 00 时 00 分至2020年 5 月12 日 11 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5.2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0年 5 月12日10 时 40分至2020年5 月12 日 11 时 30 分 >1.5.3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12 日 11 时 30 分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1.5.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方能进行投标登记(本表及联合体协议单独提交,不需要密封)。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5.5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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