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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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16日 21:14 |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东丽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内容包括局机关办公区、跃进路办公区、金钟税务所办公区、军粮城税务所办公区、原程林税务所办公区的物业服务及餐饮服务工作,人员数量不少于50人,总预算金额673.9万元,224.63万元/每年度,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6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17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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