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事局13艘内河2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海事局13艘内河20米级巡逻船建造项目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9〕479号文批准建设,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造13艘内河20米级巡逻船。采用海事系统内河20米级C型巡逻船标准定型船型优化后建造,为单底、单甲板,双机、双桨、双舵,尾部带隧道、浅吃水船型,主船体为钢质、上层建筑为铝合金的钢铝混合全焊接结构。船舶主尺度约为24.5米×5.1米×1.8米 ,设计吃水约0.82米,设计航速约25公里/小时。按照法定规则配备消防、救生、通信和导航等设备。
本次招标船舶主要航行于广西内河辖区河流。用于辖区海事处航行联合检查、水上巡航检查、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等,为综合性海事公务用船。设计航区为内河B级和J级航段。本船由黑龙江水运规划设计院负责设计。
2.2 招标范围:
01包: 数量5艘,最高投标限价2700万元,540万元/艘;
交船期:合同签订生效,中标船厂收到退审图纸及闭环审图意见后及设计单位出具的确认函并满足开工条件10个月内交船;
柳州海事局2艘交船
02包: 数量4艘,最高投标限价2160万元,540万元/艘;
交船期:合同签订生效,中标船厂收到退审图纸及闭环审图意见后及设计单位出具的确认函并满足开工条件10个月内交船;
南宁海事局3艘交船
03包: 数量4艘,最高投标限价2160万元,540万元/艘;
交船期:合同签订生效,中标船厂收到退审图纸及闭环审图意见后及设计单位出具的确认函并满足开工条件10个月内交船;
梧州海事局2艘交船
2.3 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并分别对所选包号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包和严重漏项,每个包的投标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单独提交。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任何一个投标人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 、设备和人员;
3.3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3.4 具备近三年 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每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8000万元,财务状况无三年连续亏损;
3.5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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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t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