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公司煤矿锅炉示范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节能公司山东神华山大能源环境有限公司神东公司煤矿锅炉示范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包):一标段为神东公司锦界煤矿锅炉示范项目建安工程采购,标段编号为:CEZB200201936001;二标段为神东公司榆家梁煤矿锅炉示范项目建安工程采购,标段编号为:CEZB200201936002。投标人需同时对本项目二个标段(包)进行报名,不可以选择单独标段(包)进行报名,选择单独标段(包)进行报名的投标人,将被否决投标。
一标段:在锦界煤矿31煤场扩建用地范围内新建一座热源厂,在锅炉房内安装2台29MW高效煤粉锅炉,并配套建设除尘、脱硫、脱硝等附属设施。
锦界3-1锅炉房两台锅炉,新增设一套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装置,并达到“超低排放”环保要求。两台锅炉公用一套脱硫除尘装置,炉后各增设电动挡板门进行烟气切换。同时锅炉炉内脱硝控制锅炉出口NOX浓度不大于150mg/Nm3,采用臭氧氧化脱硝工艺,达到“超低排放”环保要求。
按标况烟气量57568Nm3/h设计,在脱硫入口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1200mg/Nm3时,氮氧化物浓度不超过150mg/Nm3时,经过炉外烟气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后,达到SO2排放浓度≤35mg/Nm3,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的要求。
二标段:本工程拆除榆家梁煤矿52煤场区原有3×10t/h+1×6t/h链条蒸汽锅炉,在原有锅炉房的旁边新建一台40t/h的煤粉蒸汽锅炉房,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设施。
新建锅炉炉内脱硝控制锅炉出口NOX浓度不大于150mg/Nm3。配套建设一套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除尘装置,同时采用臭氧氧化脱硝工艺,达到“超低排放”环保要求。
按标况烟气量52320Nm3/h设计,在入口二氧化硫浓度不超过1200mg/Nm3,氮氧化物浓度不超过150mg/Nm3时,经过炉外烟气脱硝脱硫除尘装置后,达到SO2排放浓度≤35mg/Nm3,烟尘排放浓度≤10mg/Nm3,NOX排放浓度小于50mg/Nm3的要求。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从锅炉烟道出口至烟囱出口范围内有关超低排放系统所有工艺系统(包括半干法脱硫系统、烟气系统、脱硫剂储存及供应系统、工艺水系统、脱硫灰再循环系统、塔底灰系统、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臭氧脱硝系统、引风机系统、工艺水、物料循环及输送、保温、烟道、电气系统、仪控系统、CEMS系统、暖通等全部系统)的建筑施工、安装施工、单体调试、试运行配合、消缺、交付投产、验收合格、资料移交等,还包括该系统对应的安装及调试配合工作,并配合建设单位通过相关验收,同时包括系统的部分主材、管材、设施及部分产品的供货、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并配合取得相关部门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其中设备、阀门、建构筑物设置满足业主要求的标识牌还应包含必须的安全标示标牌。管道标注介质流向,颜色、尺寸根据业主要求确定。并同时提供厂家资质文件、材料合格证、设备合格证、自检合格证明、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一、拆除工程
本工程拆除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二、土建工程
脱硫脱硝岛内新建土建工程的施工;包括新建脱硫塔基础、布袋除尘器基础、脱硝间、超低排放电控楼、电缆沟、设备基础、地面硬化及道路、室外一般沟道等。
三、安装工程
(一)脱硫系统:自锅炉出口至烟囱出口范围内所有工艺系统(半干法脱硫系统、烟气系统、脱硫剂储存及供应系统、工艺水系统、脱硫灰再循环系统、塔底灰系统、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系统、臭氧脱硝系统、引风机系统、空压机及干燥机、工艺水、物料循环及输送、保温、烟道、电气系统、仪控系统、CEMS系统、暖通等全部系统)的制造、建筑安装、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土建施工、配合试运行和考核验收、消缺、特种设备和计量仪表设备取证,配合取得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
(二)脱硝系统:新增臭氧脱硝系统,包括臭氧发生器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液氧站、布气装置循环冷却系统等范围内所有工艺系统的制造、安装、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土建施工、配合试运行和考核验收、消缺、特种设备和计量仪表设备取证,配合取得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
(三)除尘系统:
(1)新增布袋除尘器,包括除尘器本体、滤袋、输灰系统、喷吹系统、保温、电气系统、仪控系统等的制造、安装、单体调试、配合系统调试、土建施工、配合试运行和考核验收、消缺、特种设备和计量仪表设备取证,配合取得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证书和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等。
2.3计划工期:根据项目需要,自合同签订3日内组织进场(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工期按照开工报告载明的开工日期至系统施工完成并机组投运后完成工程移交日期计算,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不计入合同工期内。具体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投标人充分考虑施工区域状况。
2.4本项目要求各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李树友,联系电话: 1800636135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近三年内(截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当月)须至少完成两台(套)40t/h或29MW工业锅炉及以上机组或同等烟气量脱硫工程施工的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采购/施工/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及对应的甲方验收单或其它证明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若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则项目经理需按标段分别拟派,不得相互兼任。
(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派的安全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若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则安全负责人需按标段分别拟派,不得相互兼任。
特种作业人员:涉及到特种作业的,投标人拟派的相关人员须具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若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则特种作业人员需按标段分别拟派,不得相互兼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未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重点关注名单”(含“警告”、“暂停资格”处置)、“黑名单”(“取消资格”处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1日 12时00分至2020年04月30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