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会议室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GFCG-08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会议室改造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范围:会议室改造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交货、安装调试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且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
3.6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期限、地点和售价
4.1
(2)投标人登记时:请注明邮件名称,邮件名称填写投标人全称。
(3)投标人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简称及用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省总队会议室改造项目-采购文件费”。
(4)请投标人发送邮件前认真核实相关信息,如发现有同一投标人或同一邮箱重复、反复发送邮件,则以投标人的第一份邮件登记信息为准。
(5)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每日截止时间(16时)后统计邮箱登记信息及核实网上银行汇款信息,并统一向成功登记、汇款的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6)每日16时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下一日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按下一日登记、处理该邮件及汇款,本招标文件获取期限截止时间后到达的邮件或汇款视为逾期,不予受理。
(7)如投标人邮件信息或汇款信息不准确,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显示的邮件到达时间及招标代理机构网上银行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招标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以免逾期)
(9)各投标人汇款后必须自行核对招标文件费是否有退票返款情况。
(10)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如包含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的,且投标人在该公休日、节假日内发送的任何邮件或汇款,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处理。
4.2 时间期限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