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渗滤液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已由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中发改核准[2020]3号(2020-442000-44-02-00432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广业龙澄环保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土建部分建筑面积约75725.1平方米,总处理规模为2250吨/日,采用3×750吨/日的焚烧线;配置2×35MW汽轮机发电机组;配套建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的渗沥液处理站。
2.2招标范围:
含本工程的所有机械工程、电力工程、热能工程、环保工程、土建工程、安装调试工程及所有配套辅助系统、设备设施的监理工作。
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核和保修期阶段。
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2)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等。
2.3监理期限
自委托人书面通知监理人开始履行监理责任之日起,至本工程保修期结束。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保修阶段监理工作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后12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登记。
3.3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公布的诚信评价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显示资料未过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在中山市 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和绑定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并凭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参与项目投标。用户注册和绑定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 网( )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在中山市 平台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发售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中山市 网( )通过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登录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业务系统下载完整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为中山市 (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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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de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