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 第三批风电机组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01110311
1、 招标条件
受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对第三批风电机组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三批风电机组安装工程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海域。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第三批19台(单机容量为7MW)海上风电场机组的所有设备(电气及机械系统、通信系统、警示系统工程等)的卸货(交货分界点)、存放、保管、预组装、场内多次转运运输(含运输保险)、安装(含升压站本期风机相关的设备、通信、电缆安装)、调试(含风机内部35kV一次设备)、本合同风机试运行、验收以及所有为风机安装需要的施工辅助设施等所有工作内容。本批风机基础为单桩基础或高桩承台基础,风机的基础(基础环或地锚笼)安装不在本标段范围内。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的19台风电机组安装的场址范围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海域范围内,安装于莆田石城海上风电场项目或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F区项目,每个项目的具体安装台数视现场情况而定。
3、 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210日历天,计划2020年 12 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 投标资格条件
4.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如下:
(1)投标人应为注册并登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且没有处于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海上风电场风电机组安装业绩,并提供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在海上风电工程担任过项目经理;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其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同时参加投标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实行电子售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 《 》( /)、《 》( /)上发布。
11、 招标人 地 联 系 招标代理 详 细 地 电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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