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低压电缆及附件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黄冈市龙感湖管理区
1.2 项目的建设规模:湖北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拟安装 19 台单机容量分别为 2.8MW 和 2.0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46.8MW。
1.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20 年内
1.4 设备(标段)名称:低压电缆及附件。
1.6 设备(标段)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电缆型号:FS-ZC-YJY23-0.6/1kV,详见技术规范书
1.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龙感湖风电场二期工程现场
1.9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不接受代理投标。
2.1.6 近 6 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2.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业生产许可证,该许可证应涵盖低压挤包绝缘电力电缆。
2.2.2 由至少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低压动力电缆及控制电缆型式试验报告。
2.2.3 投标人 2017 年至今具有销售、设计、制造 2 个项目防水低压动力电缆供货业绩。须提供每个销售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全部供货范围页、与每个销售合同对应的销售发票(部分即可)扫描件。
3.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4 月 20 日00 时至 2020 年 05 月 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