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生产办公场所项目招标公告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生产办公场所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增生产办公场所项目。
2.2建设地点: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总包工程(EPC)的形式进行总承包。本工程全套设备、材料由投标方负责提供;承担循环水排污水及末端废水处理车间新增生产办公场所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土建建筑结构工程材料供应、施工、签署临时验收签证(招标方投入使用)、工程验收的全过程的总承包。本部分原则性地列举了投标方的供货和服务范围、招标方的工作范围,它和本技术规范“土建部分”所规定的详尽的供货范围一道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4工期:开工日期:2020年5月15日(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020年08月31日前具备投用条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之后签订)3个已竣工的合同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和竣工资料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4月21日09时起至2020年04月26日17时止(北京时间),登陆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