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保德选煤厂一号排矸场火区治理(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保德选煤厂一号排矸场火区2008年完成覆土治理,顶层面积约23万m2,东、北两侧各形成一个坝坡,坡面面积约7.3万m2。由于雨水冲蚀作用,排矸场东、北两侧坝坡覆土厚度明显变薄,局部煤矸石近乎裸露地表,现北侧已引发煤矸石自燃,严重污染当地大气环境,且火区地表塌陷甚至雨季有爆炸的危险,对当地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另外威胁到保德煤矿枣林主扇风机的安全运行。
2019年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中标单位对保德煤矿一号排矸场已探测发现火区进行了治理。治理期间发现了新火区2处对矿井安全生产形成威胁,共约5421m2需治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保德一号排矸场火区治理(二期)新探明约5421m2火区,采用钻孔注浆治理,属EPC总包项目,包括火区勘察、设计、施工、危险性评估。治理范围内实现费用包干,范围外需治理的,经甲方同意后以变更签证形式增加。
2.3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8月23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质保期为1年。
2.5 安全要求:安全责任主体为投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勘查(甲级)、设计(甲级)、施工(甲级)、危险性评估(甲级)。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至今已竣工的单项合同结算金额(或累计进度款支付金额)200万元(含)以上的火区治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其增值税发票(至少一张)扫描件。若合同未体现结算总金额的,需另提供累计不少于200万元的进度款支付凭证扫描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工程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7)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该证书扫描件。
(8)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9)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在国家能源集团各子公司承接的工程及国内其他工程中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且无履约信誉较差记录;提供以上内容投标人承诺书盖章扫描件。
(10)投标人未在国家能源集团“黑名单”内。
(11)企业信用: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开标日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企业信用所列示的网站截图以及查询方式。网站截图的日期应不早于招标公告日期。
3.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