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y2020-19)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国际航空线路运能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2.2 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确保国际邮件运输平稳,各口岸要根据本地业务量变化情况,积极与相关承运商进一步洽谈协商,补充运能。为此,省寄递事业部根据业务需要,同时为了减少北京出口转运的压力,确保我省出口国际邮件顺利输运,应急采购三个月部分国际航线运能。具体航线如下:西安-旧金山、西安-洛杉矶、西安-芝加哥、西安-伦敦、西安-巴黎、西安-东京、西安-首尔、西安-加拿大,航线每周两班(除东京每周三班、温哥华每周七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国际航空线路运能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部分国际航空线路运能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本次采购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
2.投标人具有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和国际航线经营许可的国际航空公司,或其负责航空货运销售的相关公司(应提供与航空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及航空公司的资质);具有航空公司对本项目所报标包航线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有航空货代资质的代理公司;具有航空公司对本项目所报标包航线的邮件运输代理授权书、民航机场(空港)相关资质的机场地面服务公司。
3.投标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营状况良好,不得有下列情况:(1)投标时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2)投标时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3)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等违法情形被取消中标资格的;(4)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约被解除中标合同,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5)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被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6)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等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惩戒对象 ;(8)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具备良好的供应能力,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经营行为。承运方应具备与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总部现有的《国际邮件运输合同》(国际航空运能招标邀请供应商名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0 年 04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