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司开都河水电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大坝监控预警与安全评估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察汗乌苏水电站是开都河中游河段水电规划中的第五级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简称巴州)境内。柳树沟水电站距上游在建的察汗乌苏厂房10km。
察汗乌苏、柳树沟水电站工程安全监测项目主要包括:变形监测、渗流监测、应力应变监测、强震监测、环境量监测等。此外,还有巡视检查项目。主要监测范围包括大坝、引水(泄水)建筑物、厂房、各类工程边坡及近坝库岸边坡。两电站共安装有监测仪器一千四百余支,外观变形测点一百多个,具有监测部位分布广、监测仪器种类及数量多等特点。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除人工巡视外,大坝安全监测规定的各项内容大部分已经实现自动化或者半自动化监测,但是各监测内容独立存在,相互之间没有关联,各个监测系统只能实现数据的自动采集,而后由管理人员对监测成果进行处理、分析成果。
察汗乌苏、柳树沟水电站枢纽工程内观监测分别使用南瑞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4.0版,外观监测使用由南科院定制开发的外观变形观测自动化系统(其中,现阶段察汗乌苏坝下游侧未实施),强震监测采用国家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生产的GDQJ-Ⅱ型(系列)强震仪,环境量数据由开都河公司水情测报系统提供。以上各个系统硬件来源不一,安装时间跨度大,安装单位水平参差不齐,导致各套系统目前工作状态不一。各套系统彼此独立工作,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来源分散、各系统间无联动性,所有分析工作均由人工完成。
同时,现阶段规划有霍尔古吐、哈尔嘎廷郭勒水电站等待建项目,后期相应水电枢纽工程建成后也会涉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有关工作,后续项目也需接入此次新建系统平台(预留接口,后续项目监控系统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现阶段开都河公司已建察汗乌苏、柳树沟水电站均须建设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同时,根据现阶段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工作须求及大坝在运行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各类管理问题,现建设开都河流域大坝监控预警与安全评估平台。其中相应工作内容应遵循相适应的行业规范,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平台建设:数据库模式、通信编解码等、智能巡检、资料整编功能、预警评价、安全评估(智慧评判)、多维度展示、区域联动、报表(报告)、图形定制功能、信息平台发布;(2)硬件建设:与系统平台结构相适应的硬件架构、监控组件建设、其它相关组件、服务器平台建设、集控室建设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1个月内完成开都河大坝安全在线监控系统(大坝监控预警与安全评估平台)建设,建设完毕后试运行3个月,试运行完成后承包人组织成果审查,审查结束后发包人组织验收。
2.4 项目地点:察汗乌苏水电站、柳树沟水电站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A.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 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类或量测类)或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至今),投标单位须有不少于3个二等大(2)型及以上工程规模土石坝或水利枢纽的安全监测业绩,其中至少有一个包含安全监测方面软件开发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发包单位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未在国家相关管理机构(包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且未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从事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10年及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曾负责项目中至少有两个安全监测类项目(提供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8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