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
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黑龙江明水100MW风电场塔筒采购 已通过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明水100MW平价风电项目工程位于黑龙江省明水县境内,距县城区12km。
风电场位于吉—黑路块西北部松辽拗陷 的中部,场区内为草场和水泡,地势平坦开阔,局部地段分布有洼地、水泡,地形起伏较大,场地地面高程138~144m,属冲、湖积地貌,地貌单元为松嫩平原中部低平原,风电场范围内为草场。本标段拟安装14台单机容量为3450kW的风力发电机组。
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划分:黑龙江明水100MW风电场塔筒采购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黑龙江明水100MW风电场塔筒采购
黑龙江明水100MW风电场塔筒采购
本次招标范围为:黑龙江明水100MW风电场塔筒采购
招标范围包括:
14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防腐含“中国广核”logo等相关标识喷涂、运输和相关服务。
供货范围包括塔筒本体及其内部机械和电气附件 ;钢丝绳式防跌落保护装置 ;吊装用临时钢丝绳;塔筒制作所需原材料和内件的采购、验收、复验。塔筒成品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技术文件的提供、技术服务、现场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计划交货日期:
项目名称 | 交货时间 |
塔筒 | 2020年7月30日-11月30日 |
授权原则: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黑龙江明水100MW风电场塔筒采购两个标段的投标,且相同型号及技术要求的设备在不同标段中,不得出现不平衡报价,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每家投标人最多可中标一个标段,不得兼中。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当两个标段的第一名为同一投标人时,依据两个标段整体报价金额最低的原则推荐各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5) 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①投标人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6) 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在 上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被授权的投标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