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昊盛煤业 石拉乌素矿井选煤厂末煤分选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昊盛煤业 石拉乌素矿井选煤厂末煤分选系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EPC)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昊盛煤业 ,建设资金已落实,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一家总承包商。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2.1 工程概况:
工程 招标编号:GXTC-C-2017065 建设 项目概况:石拉乌素选煤厂是与石拉乌素矿井配套的矿井型选煤厂,一期设计规模为10.0Mt/a。选煤厂一期工程于2014年7月开工建设,目前已经投入正常生产。选煤厂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一期工程用于洗选块原煤,二期工程用于洗选末原煤。 石拉乌素选煤厂类型为矿井型选煤厂,生产能力需与矿井生产能力配套。石拉乌素矿井设计规模为1000万吨/年,受气候等外部因素影响,煤矿生产出煤不均衡,有效生产时间短,存在短时间内需大量提煤的情况,系统生产能力与原设计相比有所增大,根据实际生产数据测算,矿井系统最大能力可达到1500万吨/年对应的水平。石拉乌素选煤厂原设计规模为10.0Mt/a,只入洗块煤。本次末煤分选系统工程建成后,选煤厂规模将提高至15.0Mt/a,与矿井最大系统能力匹配,实现原煤的全部洗选,届时选煤厂系统最大入料量为3300t/h,本次设计的末煤分选系统工程主要入洗末原煤,末煤系统最大入料量按1800t/h 考虑,末煤系统年入洗量约为810万吨/年。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石拉乌素矿井选煤厂末煤分选系统工程整套完整的总承包,从现有主厂房内 3022 皮带机改造开始,至新建籽煤仓为止的全部地面生产系统以及必要的辅助生产系统改造,包括新建末煤主厂房、新建压滤车间、新建浓缩车间、新建籽精煤仓、新建矸石仓、新建介质库、集控室、转载点及带式输送机栈桥、智能商品煤采制化管控系统(包括制样楼(含发运集控大屏))、供配电系统、生产系统控制及监测、智能化系统(含发运环节)、室外室内给排水及供热、地面运输、场区设施等的全部土建、机械设备、电气配电、照明、除杂、采暖、通风、除尘、消防、环保、安全、卫生、防雷、起重、检修、控制保护、综合自动化、工业电视系统、通讯等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供货、专(利)有技术使用、运输、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工作。 包括现有生产系统改造:负责现有块煤系统主厂房及相关设备改造、现有块煤产品仓及相关设备改造、现有主厂房至产品仓和矸石仓栈桥及栈桥下建构筑物拆除改造、现有矸石仓改造及相关设备改造、现有综合楼改造、三角地拆建工作。 本项目属于“交钥匙”工程。 在本工程范围内的项目,即使没有对分项进行报价,其费用亦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3 计划工期:2020年11月30日前具备带煤运行条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煤炭行业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还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3.4投标人在近五年(2015年~投标截止日)内最少承建过(包括在建)一个煤矿配套的选煤厂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5投标人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有应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能力或制造供货能力、施工能力,有机械、人员、技术和设备安装、调试、维修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商检证明文件。 3.8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承包工程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3.10具有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负责协调处理地企关系。 3.11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近五年(2015-投标截止日)担任过5.0Mt/a或以上选煤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 3.12项目施工负责人须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或矿业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且具有 3.13投标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配备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和技术总负责人,其他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职称及以上)、其他7大员(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配备齐全,并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专业必须与项目类别一致或相关)。 3.1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允许最多两家单位联合组成,各方均要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对承包商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作为总承包主体(联合体牵头人),即责任方。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成员必须满足上述3.2、3.4和3.5的资格要求,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成员必须满足上述3.3、3.4、3.5和3.6的资格要求。 3.15投标人未同时与其他方组成联合体或作为其他承包人的分包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6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1)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2)潜在投标人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