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岳阳电厂三灰湖水面光伏发电项目(一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岳阳电厂三灰湖水面光伏发电项目(一期)环境整治、园建、水土保持和临水防护项目。
招标单位: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地点: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永济乡茅头岭村松阳湖。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种植乔木、灌木、地被草皮等绿植,对边坡进行喷播、种植爬藤类植物,园林建设、临水防护、护坡建造等施工,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录。
本标工期要求:工期暂定为60天。(实际开竣工时间,根据工程进度由甲方确定,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考虑,实际调整工期,报价单价不予以调整)。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体年限以交工验收证书上的交工日期或业主证明材料明确的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建并完成至少1个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含绿化)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的施工业绩,且无不良业绩。对于包含以上项目的综合性工程,绿化工程应在业绩证明材料中明确,上述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以上级别。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4月22日9时起至2020年4月28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