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超卷扬起重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超卷扬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甘肃庆阳宁县新庄镇新庄煤矿
2.2 规模:新建矿井(8.00Mt/a)井下配套附属工程
2.3 建设工期: /
2.4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75/10t超卷扬吊钩桥式起重机1台,具体规格型号详见技术部分内容。
2.6 交货地点: 甘肃庆阳宁县新华村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2.7 供货周期: 120天 ,计划交货时间:2020年9月30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超卷扬起重机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超卷扬起重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设备的专业制造商。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OS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3台套75t及以上起重机供货业绩(以提供合同内包含的整机台数计算业绩,需提供合同签字页、供货清单等关键页影印件)。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年 4 月 22 日9:00起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