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汽轮机旁路系统设备采购公告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项目业主为赣浙国华(信丰)发电 。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汽轮机旁路系统设备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谈判。
本次采购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采购人为浙江天虹物资贸易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采购内容和报价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采购内容
2套汽轮机旁路系统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报价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为系统制造商或与制造商有控股关联(受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兄弟公司或制造商的子公司)的专业销售公司,且制造商必须对设备的技术及技术服务负责(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产品应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2台套单机容量660MW及以上超超临界火力发电机组液动高、低压旁路装置合同业绩。以上要求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包含首页、签字页、规格、数量以及体现供货内容的页面等)并提供业绩用户的联系人和联系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报价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可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报价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特别说明:因电子招投标平台功能限制,对于注册地在境外且在中国境内未设置分支机构的报价人拟参加本次报价的,为方便其后续的费用缴纳(标书费、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等),可通过中国境内具合法资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代为缴纳相关费用,但其需在“”( )注册时即提供其授权的第三方代理机构的相关账户信息并附报价人对于第三方代理机构的相应合法授权文件。代理缴纳费用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不得同时代理两家及以上的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也不应与除其代理的报价人以外的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或代理机构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4月22日9:00至2020年4月30日17:00
3、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0:00。
2、报价文件递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备注: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需要,目前杭州市内交通出行及小区、餐饮等公共场所出入已启用“杭州健康码”认证,认证为绿码方可通行,认证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报价文件递交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目前对于不具备相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限制进入。
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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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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