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吨/年活性炭工艺升级改造工程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甘泉堡工业园),距乌鲁木齐市区约60km,北距阜康20km,占地237600平方米。一期2万吨/年活性炭项目建设工程已经基本完成,由于设备缺陷等问题一期项目没有满足预期的2万吨产量,现需要对部分装置进行工艺改造,使活性炭项目满足年产2万吨的能力。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工程具体部分为100单元新增一套粉料加湿处理装置;300单元在原预留土建位置新增3号成型装置和压块成型脱粉装置;500氧炭化单元加装除尘器(已采购),脱粉装置,临时上料系统及炭化炉炒料板改造;更换炭化尾气引风机;更换活化炉进料螺旋机;安装活化炉出料冷却机;新增破碎筛分装置上料提升机和粉状活性炭生产装置一套;原成品处理装置产量扩充;除盐水站加装一套超滤反渗透装置。
2.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内(甘泉堡工业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1】资质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18年度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已完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3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至今)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http://www.gsxt.gov.cn;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shixin.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黑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提供上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复印件,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其他要求:疆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手续(可中标后提供)。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8日 18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