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石膏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现对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石膏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2.2 规模:2*300MW+1*600MW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3.1预计销售数量:原灰20万吨/年、经分选的细灰2.5万吨/年;石膏销售4万吨/年;具体销售数量以实际为准。
2.3.2招标人年产粉煤灰(经分选后的细灰)2.5万吨,上述数量均为预估量仅供投标参考,结算以实际销售量为准。招标人不能保证原灰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2.3.3中标人除严格履行《粉煤灰、石膏销售合同》外,在外部市场无需求但电厂灰库紧急时无尝负责将灰运至灰场 ,在合同期内乙方负责#1、#2、#3机组脱硫系统排放出石膏市场销售和外运处置,确保石膏统一处理。
2.3.4粉煤灰、炉渣、石膏质量要求:
粉煤灰(粗灰)细度:(45μm筛余量)≤45%;
粉煤灰(细灰)细度:(45μm筛余量)≤30%;
石膏:含水量≤12%;
招标人对合同期内粉煤灰、石膏的质量、参数不作任何承诺,投标人对此应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带来的风险。
2.4中标人履约期间内,必须无条件按照中标价格完成招标人的生产计划。如不履约将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范围: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石膏销售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鹤岗发电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无。
3.2.2资质要求:须具有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项目的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粉煤灰运输、储存、人员管理(足够的生产人员)、充足的资金能力。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4月21日9:00时起至2020年4月28日17:00时止(网上报名 )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