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 务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上海研究院水煤浆添加剂混配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1968,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煤制油化工 上海研究院承接了为包头煤化工 、新疆煤化工公司、陕西神木化学工业 、陕西咸阳化学工业 、榆林能源化工 煤气化装置提供化工三剂,即水煤浆添加剂、灰水分散剂和絮凝剂的供应和相关服务任务,需要由投标人在各气化工厂附近就近建厂完成水煤浆添加剂及灰水分散剂的混配、絮凝剂的转运,以及上述三种产品向最终用户的交付工作,包括必要的技术沟通、解释工作,以协助招标人完成除了产品供应以外的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人委托开展水煤浆添加剂和灰水分散剂的混配生产,招标人委托开展水煤浆添加剂和灰水分散剂的混配生产,年生产量总计为88100吨(预估),三年总计生产量264300吨(预估)。其中,水煤浆添加剂,新疆项目约40000吨/年,包头项目约16000吨/年,神木项目约3000吨/年,咸阳项目约4000吨/年,榆林项目约20000吨/年;灰水分散剂,新疆项目约1200吨、包头项目约1200吨/年,神木项目约600吨/年,咸阳项目约900吨/年,榆林项目约1200吨/年;絮凝剂年需求总量为94吨(预估),不需要进行任何加工工作,由招标人根据客户需要采购,存放于投标人的混配工厂中,由投标人根据各用户的需求进度,进行转运交付。
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原料,并按照招标人的指令和指导进行混配生产,执行招标人的质量标准和包装要求,并负责按时分批次运输至招标人产品最终用户指定现场(包头、乌鲁木齐、神木、咸阳、榆林)
注:预估采购数量仅作投标参考,不作为实际执行依据。
2.3其他: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经营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2018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且为盈利;(提供2016-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支持大型煤化工装置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生产业绩,投标人需要提供其2017年至今在同类装置中的服务业绩,并出具实际应用良好报告(报告内容涵盖实际生产应用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及应用单位的评价)及合同复印件(应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投标人2018及2019年度完成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工作不少于10000吨/年;(提供证明材料)
3.4
3.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分析化验实验室及技术人员,能够完成煤浆成浆性和灰水分析等实验及分析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指定的五个地点附近建有混配工厂且具备投用条件。混配厂均须有完整的经营资质(在当地合法合规注册并从事水煤浆添加剂的混配工作)。(提供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7本项目不接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驱动安装包”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5-1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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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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