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热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物业(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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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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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物业服务 |
综合物业服务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综合物业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资质。
2.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五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注册资金应该至少达到100万元。如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金要求物业100万元及以上,餐饮50万元及以上。
11.具有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止同类型项目2个及以上实施满两年的良好业绩,在服务过程中未发现重大的食品卫生、安全、质量问题。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12.应具有物业、餐饮行业经营管理经验,物业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有物业后勤等相关服务内容,餐饮服务应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13.注:投标文件须包含具有以上资格的相关资质和证明文件(不接受澄清补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等合同内容、盖章签字页、承包范围、技术协议主要系统参数页等)及投运证明(专项资质条件有投运业绩要求的),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1 09:00到2020-04-2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1 09:00到2020-04-2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