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南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南师范大学实验室用管制类化学品协议供货商资格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200F16901551 项目
项目
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2、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为服务资格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为华南师范大学实验室用管制类化学品采购选取三名协议供货商,服务期3年;采购单位不确保服务期内向各中标供应商采购化学品的具体数量和具体金额。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交具备本条款要求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交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备案证明文件(投标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附录 ②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二类、第三类) ③易制爆化学品从业单位备案证明 4.投标人拟委派的本
5、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经销商或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合法授权文件及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不处于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 (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和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4月23日 08:30 至 2020年4月2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购买(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 五、开标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 六、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1、电汇 2)可直接登陆 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 注册并 2、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