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春湾风景区石林内道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阳春市春湾风景区管理所的阳春市春湾风景区石林内道路改造工程,其招标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春发改社会〔2019〕35号文批复核准和招标管理部门备案。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1.1本工程批准建设道路总长1393.7米,路宽5米,出入口施工面积1460平方米,广场施工面积2862.16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出入口及广场铺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部分环山路、铺沥青混凝土环山路路面、砌筑芝麻白路缘石等。项目估算总投资470.0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已落实;本工程不划分标段。>1.2工程建设地点为阳春市春湾风景区石林内;>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5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7月,工期为90日历天;>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2、招标范围:阳春市春湾风景区石林内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列明的全部内容。>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人拟派出的 >5、投标人须提供“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平台”的本企业信息表打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诚信登记手续,但本企业的《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打印件(或扫描件)可不需提供;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中“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本企业进粤诚信信息登记网页的打印件原件作为进粤诚信登记手续。并将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或扫描件)装订于资格后审文件。上述诚信登记打印件(或扫描件) 打印或扫描时间应在该项目招标文件发出后至截标时间前,如(打印或扫描时间)不在本时间段或无显示时间则以开标当日查询的实际情况为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人还应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7、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4月23日~4月29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持投标登记资料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