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 受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委托,对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2020年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2.项目概况
2.1资金来源: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及自筹。
2.2采购范围:总预算采购资金316.23271万元,采购内容包括肉类、生鲜蔬菜、食用大米、食用油、饵丝、米线、面条、调味料等采购,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货物采购清单及服务要求”。
2.3交货期:接到甲方采购计划后,24小时内保质保量供货。
2.4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获得永平县龙门乡中心学校配餐中心1年供应资格。
2.5服务
2.6质量要求: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国境内注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即营业执照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3.5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公司注册所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受过行政处罚证明。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投标人提供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保证承诺:采购人或其使用单位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商品货物时,不存在假货、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货物而提起的投诉、赔偿、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大理州 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自行查看报名是否成功,此途径为报名的唯一途径。
5.2报名时间: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
6.3现场递交: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
7.1 投标(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 云南
账 号:718031010000950321
保证金提交金额:
标段 7.2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09时00分。未按前述要求递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7.3保证金的提交方式为网上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形式。
投标保证金只能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 云南 基本账户。
8.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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