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危废处理及废旧油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的委托,现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危废处理及废旧油罐处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来参加。
二、项目简介及标段划分
招标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招标编号:ZS-QCHS-H-2020-1006
项目
具体位置 :呼和浩特地区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标书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内蒙古呼和浩特销售 危废处理及废旧油罐项目 危废处理:10000元/年(包含10T,如超过此量每吨按3000元计算) 500元 废旧油罐:30立方及以下的油罐1300元/具;30立方以上的油罐1500元/具 三、处置说明 作为危险废物载体的废旧油罐,虽经过清洗且可燃性气体浓度检测验收合格,但难以绝对确保罐内无残留的油垢,油泥和其它残渣,油罐搁置一段时间后,很可能再次分解出可燃性气体,在对油罐进行除锈、切割等动火作业时,极易引发闪爆事故,故废旧油罐处置采取整体变卖或具有相应专业资质的公司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切割处理后变卖两种方式进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或三证合一)的法人。 2、若投标人将废旧油罐整体回收再利用,则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旧罐用途的证明材料。 3、若投标人将废旧油罐进行切割后变卖,则需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类)。 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当遵守招标活动的程序与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以他人名义交易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竞得; (2)恶意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竞得; (3)擅自放弃中标资格、不签订买卖合同,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担保、在项目实施中未按合同履约。 5、投标人中标后,须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书、风险告知书、交接证明。 6、油罐甲方负责清罐、吊出,投标人负责雇车及拉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 7、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条款,并自中标成交之日起30日内与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8、其他未尽事宜见本项目处置技术要求。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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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