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榆林化工大件吊装及运输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厂区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府经济开发区榆神工业区清水煤化学工业园区,主要包括神华陕西甲醇下游加工项目、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和乙二醇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服务范围为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检维修期间所需的起重吊装、平面运输等服务(含设备、备件返厂维修所需运输以及工程用车服务);以及为保证甲方安全、文明、稳定、经济生产而开展的所有相关吊运、工程用车服务。
2.3合同金额:本合同为据实结算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合同含税预估金额或合同期限到达终止期限时合同终止。
2.4结算金额:结算金额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及其他要求:
(1)近五年(2015年-2019年)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有大件吊装服务业绩(需提供符合时限的合同扫描件)。
(2)投标单位距离招标单位80公里范围内,且在招标单位30公里范围内有长期固定服务点(或投标单位距离招标单位30公里范围内)。
(3)在招标单位30公里范围内长期停放25吨及以上汽车式起重机4台及以上,并承诺一小时内能够协调200吨及以下汽车式起重机到达现场。
(4)机具要求:
具有25吨及以上汽车式起重机4台及以上;
需提供机动车登记证原件或车辆行驶证原件。
(5)单位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方对以上资料与实际的符合情况进行调查,在开标前对投标单位及服务点现场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招标方有权对提供虚假资料单位提出终止投标。
【3】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