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昭觉瓦库、龙恩、会理黎溪、布拖乌科送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昭觉瓦库、龙恩、会理黎溪、布拖乌科送出工程环境监测及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四川省凉山州
2.2 服务内容: 凉山州会理县黎溪风电场送出工程、凉山州昭觉县瓦库风电场送出工程、凉山州昭觉县碗厂龙恩一期风电场送出工程及布拖县乌科风电场220千伏送出工程等4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技术服务,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专家现场实地考察费、报告编制费、监测费、评审费(含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和乙方为实施本合同而可能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费用等,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如项目涉及重大变更,重新环评工作不再本次采购范围内。
2.3服务期:/。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凉山州会理县黎溪风电场送出工程、凉山州昭觉县瓦库风电场送出工程、凉山州昭觉县碗厂龙恩一期风电场送出工程及布拖县乌科风电场220千伏送出工程等4个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及验收报告技术服务,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专家现场实地考察费、报告编制费、监测费、评审费(含会务费)、专家咨询费、差旅费和乙方为实施本合同而可能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费用等,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如项目涉及重大变更,重新环评工作不再本次采购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22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环评或环保验收编制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且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4月23日9:00时起至2020年4月28日17时00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