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济宁热电厂2台350兆瓦“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五批辅大型钢板仓贮灰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2.2 规模:2×350MW;2.3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31号机组投产,2021年6月机组投产;2.4 标段划分: 济宁热电厂2×350MW“上大压小”热电联产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集中采购大型钢板仓贮灰系统设备;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两个大型钢板仓、三座装车钢灰库以及下灰装置等设备。大型钢板仓,每座有效容积15000m³、直径30m,共2座;装车钢灰库,锥底,每座有效容积510m³、总容积600m³、直径8m,共3座。每座装车钢灰库下设一套干灰散装机,一套双轴搅拌机,每套卸料出力150t/h;2.6 交货地点:山东省济宁市;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3个1.5万立方及以上大型钢板库贮灰系统整体供货、安装和投运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及运行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24日9:00起至2020年04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