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招标编号:M4400000707006267 日 期:2020年4月21日 1、公告概述: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粤江公司10、11号机组部分调整型执行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邀请的要求提出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韶关电厂位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县乌石镇,厂区南临北江,东面以京广铁路线为界,北距曲江市约23km,韶关市37km。铁路交通有京广线之乌石站,公路交通有通过乌石的省级公路和京珠高速公路,水路的北江亦有通航之便。目前电厂10、11号两台330MW机组在役。锅炉型号为DG1025/18.2-Ⅱ15型,汽机型号为N330-16.67/537/537型,10号机组于2001年3月投产,11号机组于2005年7月投产。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包括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 10、11号机组部分调整型执行机构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方的;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方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 投标人不存在“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承包商”或《广东能源集团生产项目招标管理办法》中描述的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情况。 (7) 资质要求包含商务资质和安健环资质,不符合本规范书资质要求的单位不允许进行投标。 (8) 投标方中标后仍应接受招标方的资质复核审查,若资质与投标文件、协议及合同不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2 商业资质及业绩: (1) 投标方提供本单位的改造/销售业绩,改造/销售业绩要求为:投标方应有所投标物资在国内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不低于3家的成功业绩,并提供有效的佐证材料。 (2) 投标人为所招标物资设备的原厂家或具有原厂家正式授权的合法授权书。 (3) 投标方必须具有设备供货能力、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3.4 投标方所提供预审材料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则终止投标方此次投标资格,如在合同签订后发现投标时安全预审材料与事实不符,将终止投标方的承包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4、投标申请及 1)在 ( )进行的步骤有:招标人的招标公告(含澄清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投标人的申请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获取。 2)在纸质招标平台进行的步骤有:投标人 4.2申请流程: 1)投标申请人于申请截止时间前,在 ( )首页点击“招标公告”,搜索本项目(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的关键字均可),点击公告后下载本招标公告的附件(附件内容前半部分为招标公告正文,后半部分为申请文件格式)。 2)完成有关申请文件的编制,内容须满足本项目公告的“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要求。 3)在本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 4)致电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申请文件递交成功。( 5、 5)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4.3注意事项: 1)投标人对项目内容有疑问的,应致电招标代理机构;有关网上登记、注册及采购文件发票等事宜,请联系客服。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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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ebid
粤江公司10、11号机组部分调整型执行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