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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河河务局建设与管理处山东黄河河务局2020年度直管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0-04-2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山东黄河河务局2020年度直管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采购单位山东黄河河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黄河河务局2020年度直管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质勘测服务

采购单位 山东黄河河务局建设与管理处
行政区域 山东省 公告时间 2020年04月23日 18:44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2.5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建设资金来源自财政拨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项目信息:
山东黄河河务局2020年度直管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
招标编号:SDLXD2020-23
2.预算金额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包括:济南黄河河务局长清黄河河务局项目预算为1000.05万元,黄河河口管理局垦利黄河河务局项目预算为82.46万元。
三.项目概况
1.划界范围和面积
河道管理范围
长清黄河河务局属无堤防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拟建护城堤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拟定占地线背河侧划定。其余水管单位为有堤防河道,其河道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其中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不计入未完成划界的面积,由地方政府直接划定。
(2)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为国家批准的堤防和控导工程占压区与管护区内的土地,数据来源主要通过工程建设相关的批复、变更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长清黄河河务局划界面积235422.54 亩,其中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235057.94亩,水利工程管理范围364.60 亩。埋设标示牌48座,界桩987根。
垦利黄河河务局水利工程管理范围4635.99亩。埋设标示牌68座,界桩89根。
(3)水利工程保护范围
水利工程保护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山东省河道管理条例(办法)及黄河工程管理条例(办法)规定标准确定。
垦利黄河河务局水利工程保护范围5695.43亩。
2.划界任务
(1)地籍测绘
主要包括D级GPS控制测量、地籍图测绘、调查底图制作、调查确认界址点位置及界址线走向,无堤防河段河道管理成果收集、分析及论证,制作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图、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图及河道管理范围图。
(2)划界成果公布
(3)界桩标示牌埋设
(4)界桩标示牌移动信息化查询系统开发
开发智能 (5)数据库建设
包括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空间数据、划界(确权)属性数据整编,划界确权对象与河流、行政区划、管理单位之间关系数据的生产、合理性分析、整理入库等,并实现数据的查询、管理、服务等。
3.划界要求
(1)划界确权工作应统一测绘平面基准与高程系统。平面以2015年黄委统一组织实施的“黄河托克托以下重点区域GPS控制网测量”成果为基准,开展控制测量工作。高程采用黄委统一组织实施的黄河流域统一高程系统成果为基准。
(2)对无堤防河段河道管理范围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利用河道防洪现有研究成果,结合实际管理现状,在认真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河道管理范围。
(3)界址点位置及界址线走向调查成果应与国土部门相关成果对接。
(4)确权、划界成果应做好同期、不同年度安排的县级、市级、省级之间接边工作。
(5)地籍测绘成果及精度要满足划界及下一步确权工作的需要。
(6)划界成果上报县级人民政府,经政府批准后发布文件,向社会予以公告。
(7)界桩、标示牌的制作和埋设应按照水利部和黄委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制作,进行立牌告示并现场埋设。
(8)界桩标示牌移动信息化查询系统开发应满足黄委“数字黄河工程标准”相关要求,实现对界桩标示牌的移动信息化管理功能。
(9)数据库成果应满足水利部划界确权数据库建设和黄委“数字黄河工程标准”相关要求,省级数据库汇总成果交由黄委技术承担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
四.工期要求
自合同签订起到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工作成果。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测绘甲级资质(专业范围须同时包括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须具备控制测量、地籍测量业绩或河道和水利工程划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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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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