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如皋市 (以下简称“本中心”),对其所需的如皋市行政审批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委托技术评估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项目编号:Z320682200084(CS010)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中应包含本次谈判货物(关联)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 ( /)”、“信用江苏(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多分包,分别列出每个分包的资格条件)
(三)完成主体信息库注册
已经办理CA锁和电子签章,注册成为会员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磋商公告期限、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
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在“南通市 网(南通市 )”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磋商文件在“南通市 网(南通市 )”上发布之日起,提供期限为10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 网(南通市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投标人必须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从磋商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磋商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约定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注:由于电子保证金系统处于试运行阶段,请各位磋商人在开标时携带转(汇)账凭证审查。跨行转账可能存在非实时性到账的情形,各投标单位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转账手续。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结果公告5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
收款单位名称为:如皋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