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20年度粉煤灰、脱硫石膏及干渣销售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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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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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粉煤灰粗灰、脱硫石膏及干渣销售 |
2020年度粉煤灰粗灰、脱硫石膏及干渣销售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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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粉煤灰细灰销售 |
2020年度粉煤灰细灰销售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年度粉煤灰粗灰、脱硫石膏及干渣销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粉煤灰、石膏的经营或具有利用粉煤灰、石膏的资质。具备一定的仓储规模,要求冬储能力不小于10万吨(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粉煤灰粗灰、石膏、干渣销售近两年以上的经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用于运输粉煤灰粗灰的车辆不少于8台,运输能力不少600吨/日;用于运输石膏的车辆不少于4台,运输能力不少200吨/日。投标人提供所拥有的车辆行车执照或租赁车辆的协议书(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20年度粉煤灰细灰销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元。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有粉煤灰细灰的资质。具备一定的仓储规模,要求冬储能力不小于7万吨(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粉煤灰销售近两年以上的经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销售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用于运输粉煤灰细灰的车辆不少于8台,运输能力不少500吨/日。投标人提供所拥有的车辆行车执照或租赁车辆的协议书(复印件)。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4-23 15:00到2020-05-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4-23 15:00到2020-05-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