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滨区域风电场水毁修复工程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口、新户风电场六期项目,共有190台风机,利津、埕口风电场三期项目,共有78台风机,沾化风电场两期项目共计58台风机,广饶风电场两期项目共计53台风机,送出线路、集电线路及风机机组设备均处于沿海地带或大片养殖池周围区域。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标段一:河口风电场、新户风电场水毁修复工程,标段二:沾化、利津、埕口、广饶风电场水毁修复工程,各标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内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标单位分别与以下公司签订合同。
标段 |
签订公司名称 |
标段一 |
瑞丰(东营河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济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河口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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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 |
瑞丰(沾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济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广饶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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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利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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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 工期:3个月,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2.4 工程质量:达标投产,争创优质工程。
2.5其他:鉴于于工期和项目实际需要,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只能有1个标段(包)被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如下: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排序,各标段(包)优先推荐排序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该投标人失去其它标段(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由排序次之的投标人替补;若同一投标人同时在2个及以上标段(包)排序最高,则对相应标段(包)分别用次高的投标人的报价减去该投标人的报价,所得差值(负值按负数考虑)最大的标段(包)将该投标人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同时取消该投标人在其它标段(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由排序次之的投标人替补;若经计算,差值相同,优先将报价高的标段(包)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也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若技术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结合项目特点商议决定。经重新排序后仍有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包)排序最高,按上方法再次计算并排序,依此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4、投标人2017年1 月 1日至今至少有两个沿海升压站土建施工或沿海风电场道路施工业绩(需附合同及验收相关页证明,业绩表无效);
3.1.5、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格,必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3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