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九江电厂2020年-2022年绝热材料及废料处置长约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拟建厂址位于湖口县城东北面约16.8km的银砂湾工业园区,东面即湖口县、彭泽县两县交界处。距离西南面的九江市约37.5km,距离东北面的彭泽县城约21.5km,西北依长江大堤,铜九铁路以及S302省级公路由其东南面通过,距铜九线上的湖口车站12.50km。本期建设2×1052MW燃煤发电机组(占江西省火电装机容量10.6%),配套建设2个5000吨进口泊位和1个5000吨煤炭出口泊位。煤炭储备(中转)150万吨/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包括日常维护及机组大小修需要绝热材料采购及废旧绝热材料处置。
2.3其他:工期要求: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后24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环境监测部门或机构出具的废旧处理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环保部门出具的废旧处理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文件;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计),具有至少4个火电厂绝热材料的供货业绩和4个火电厂废旧绝热材料处理业绩(如供货业绩与处理业绩包含在同一个合同,则分别计一个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AAA证书)。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质量事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5】投标人在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不允许分包。
【8】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