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司兰州热电2020年尿素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集团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厂址位于兰州市东南约20km,榆中县西北约19km的窦家营村。本工程2台机组同步增加脱硝装置。脱硝装置采用“高温、高含尘布置方式”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在设计煤种、锅炉BMCR工况、处理100%烟气量条件下,脱硝效率不小于88.75%。脱硝系统运行时入口NOx含量400 mg/ Nm3(氧含量6%,干基),脱硝反应器出口处烟气中NOx含量不大于45mg/Nm3,脱硝层数按3+1层设置(2层运行,预留2层备用)。还原剂为尿素,采用尿素水解制氨工艺,水解反应器于锅炉单元制。采用尿素法制备脱硝还原剂,2台锅炉的脱硝装置公用一个还原剂储存、接卸及供应区域,并按照87.5%脱硝效率进行公用区的设计。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工业尿素 |
每袋净重为50±0.2kg。 |
吨 |
1800 |
含装卸 |
2.3预计供货时间:2020.07.01-2021.06.30
2.4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指定位置尿素溶解车间。
2.5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甲方以核实的送货清单或过磅单净重数量为结算依据,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月度据实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购标截止之日须至少具有2份工业尿素的销售供货业绩,每份业绩合同数量不少于500吨。【业绩认定原则: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2份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金额、采购数量、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和所提供业绩对应的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签字或盖章均可)】物资采购订单也可作为合同业绩。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4月29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