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机遇研究项目咨询服务(B2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0 年重点国别区域发展机遇研究是2020 年咨询项目《重点国别区域发展机遇研究》的子项目,《五凌电力 2020 年重点国别区域发展机遇研究》项目课题以五凌电力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以年度国别研究为依托实施。本项目咨询服务为《五凌电力2020 年重点国别区域发展机遇研究》课题提供全过程的咨询服务。
《 2020 年重点国别区域发展机遇研究》课题主要内容为:基于综合分析评价,以目标国电力市场研究为核心,运用信息抓取、大数据、数据分析与重构等信息化手段,着重阐述目标国电力体制机制及电力工业发展现状和预判其未来发展趋势,围绕目标国能源自然资源禀赋、能源及电力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涵盖目标国政治、经济、社会环境、金融、外商投资、法律及司法、税收、劳动、行业体系及监管、电力投资等方面的现状、主要规定及风险,分析目标国电力行业主要参与主体经营状况及竞争态势,发掘潜在项目投资机会和潜在合作伙伴,以便为未来的投资、并购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2.2 项目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天内出具成果物(初稿/讨论稿
/送审稿),30 天内出具成果物(终稿),成果验收后 1 年内进行成果维护。
2.3 项目条件
2.3.1 办公地点:承包方自身常驻工作地点应为本项目的日常办公地点。招标方为本项目设置两处短期办公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本部(首选)和北京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备选),招标方提供满足项目开展的办公场所等基本条件,其他事项由承包方自行负责并将费用包含在投标文
件项目总价中。短期办公地点主要用于承包方人员短期集中办公、阶段性讨论及汇报使用。
2.3.2 项目实施中承包方人员食宿、差旅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并包含在投标文件报价与合同总价中。
2.3.3 承包人应充分考虑短期办公地点变更所带来的商业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将短期办公地点变更为中国境外地点的情形外,承包人不得拒绝到发包人指定的变更后短期办公地点办公。
2.4 对外交通
项目短期办公地点对外交通条件较好,五凌电力本部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五凌路 188 号;总部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 29 号院 1 号楼。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见本标书第七章):
2.5.1 目标国国别宏观投资环境、政策、投资风险;
2.5.2 目标国电力行业现状及趋势;
2.5.3 目标国电力行业投资环境、政策、投资机遇;
2.5.4 目标国国别研究结论及建议;
2.5.5 俄语区区域研究高阶概述;
2.5.6 合同成果维护(一年)。
2.6 项目分标情况
重点国别区域发展机遇研究共分两个标段,包括:
B1 包:孟加拉、韩国。B2 包:俄罗斯、俄语区。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 B1 包、B2 包分别报价,每个目标国别/区域须提供单独的成果物(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合同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资、市场、企业管理等研究、咨询单位(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咨询类业务)。
3.3 业绩要求: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日期间内至少具有 1 个及以上在任一目标国/区域内共计 17 国中研究项目(国别、政策、产业、市场、投资、机遇等研究,不限于电力行业,不须分别满足 B1 包或 B2 包中的国家业绩要求)的咨询和业绩或成功应用案例(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有合同双方印章的相关合同首页及签署页等证明、否则不予采纳;若提供投标人所在集团/关联企业业绩时,不需提供合同证明、但应保证该业绩团队核心成员列入本项目的主要课题咨询人员);另有,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发布招标公告日期间内至少具有 5 个及以上在全球(电力装机 50 万 kW 以上的国家)能源/电力行业咨询和业绩或成功应用案例(投标人业绩要求提供有合同双方印章的相关合同首页及签署页等证明、否则不予采纳,不接受投标人所在集团/关联企业业绩);同时满足上述两项要求的业绩均为有效。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实施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格式文件)。
3.5 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负责人)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关系 1 年以上(必须提供在职证明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8 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近 5 年内负责管理
过至少 3 个电力类咨询项目(要求提供有合同双方印章的相关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及该项目经理担任上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等,否则不予采纳)。
3.6 主要课题咨询人员:拥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近 3 年内参与过 1 个及以上电力类咨询项目(要求提供有合同双方印章的相关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及该人员参与上述项目工作的业绩证明等,否则不予采纳)。
3.6.1 国别宏观投资环境、投资风险等方面咨询人员:精通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策略分析,熟练使用市场主流数据平台与软件,熟悉通用风险识别工具和方法。
3.6.2 电力行业现状及趋势、投资环境、投资机遇等方面咨询人员:深刻理解电力行业特点,长期从事全球电力行业跟踪研究,透彻研究目标国电力行业情况,通晓其投资难点、机遇以及重点项目机会,善于信息搜集与甄别,具备行业数据勘误能力,熟练运用行业分析方法及预测模型。
3.6.3 研究结论及建议等方面咨询人员:洞察中国及全球的能源、电力行业发展脉络,熟悉世界上主要能源、电力企业的发展及经营策略,深知中国电力行业企业管理现状及经营能力,熟知战略咨询方法及工具,具备企业经营诊断能力。
3.7 质量保证和控制:能采取有效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咨询质量。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
(2) 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在国家权威机构或部门信息管理平台【《人民法院公告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被曝光为失信执行人或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
(4) 被责令停业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7)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8)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9.4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本项目 2 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一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4 月 25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 30~17:00。